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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护车闯红灯撞三轮车致1死 救护车的责任怎么判?

2020-11-11 16:26:09来源:二手车城

11月7日下午3点半上下,在江西鹰潭市麒麟中小道和太清路交叉岔口,产生一起救护车和三轮车相撞交通事故,事故构成三轮车驾驶员当场死亡。交通事故产生时,停在岔口等红灯的一台汽车上的驾车纪录仪,完整地纪录了事发进程。

经过开车纪录仪上的视频可行见到,救护车正鸣着警笛,从最左则公路闯红灯,在快速经过交叉岔口时,事故刹时产生。记者从交警部门知道,那时救护车沿着麒麟中小道由东向西行进,正好送一名病人去往周边病院,在经过太清路的交叉岔口时,和由南向北行进的三轮车产生相撞。激烈的磕碰造成驾驶三轮车的中年男士倒霉当场死亡。

警方初步判定,救护车那时是在向左调转方向车道闯红灯直行,而三轮车隶属按交通旌旗灯号灯寻常行进。

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,交警部门称还在考查,事发时救护车可否在执行紧急救护任务。和此同一时间,还要查明三轮车在经过穿插岔口时,是否存留超速行进概况,。

那末,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救护车可否享有闯红灯通好的权利?律师余云青显示,必要是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,才有领先通畅权,何况必要做到之内两点:第一,安设警报器(灯),对社会机动车尽到一个警示的使命;第二,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才能不受交通讯号灯的节制,享有领先畅达权。

这举事故的产生,显明救护车没有做到保证安全这一大要求。当前,交警部门以事故还在查询拜访为由临时不有受访。没有非,警方引见,它们正好环抱事故原因,以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因素开展对应查询拜访。在这发难故中,三轮车驾驶员是否根据划定佩带安全头盔,以及是否具备超速行进等情况,都会作用故事责任划分。